刘丽將余小瑾拍下船后,丧尸已经扑向破烂的小渔船。
    她立刻转身拼命的划。
    再迟疑的话,几十头丧尸游过来,一旦抓住渔船就再也划不走了。
    刘丽一心只想著逃命。
    至於把好闺蜜余小瑾拍下船,甚至可以说,是把她推进丧尸口中,为自己爭夺生存机会,这件事並未让她多难过。
    大难临头各自飞。
    夫妻尚且如此。
    何况只是闺蜜呢,在刘丽眼里,她们只是塑料闺蜜。
    余小瑾是校。
    舞蹈专业成绩也是全校第一,自己和她成为闺蜜,经常被人拿来比较。
    这口气早就憋在心里很久了。
    刚才把她拍下船的时候,竟然有种畅快的报復感。
    “哈哈哈,余小瑾,我再也不用活在你的阴影下了。”
    就在这时。
    一只手突然抓住了刘丽的脚踝,然后小腿传来一阵剧痛。
    “啊——”
    刘丽痛呼一声,惊恐的低头一看,竟然是余小瑾。
    她一只手抓著自己的脚。
    另一只手握著匕首,捅进了自己的小腿,鲜血直流。
    “刘丽!”
    “你给我下来!”余小瑾用力一扯,把刘丽从船头扯下来,一刀捅进她的腹部,然后麻溜的翻身上船,拿起船桨。
    “小瑾,不要走。”
    “对不起,是我一时糊涂,我不该把你拍下船的。”
    “求你带上我,我不想被丧尸吃掉啊。”
    此时四五十头丧尸,已经朝渔船游过来,距离只有十几米了。
    刘丽捂著流血的腹部。
    单手抓著船沿,却怎么也爬不上来。
    余小瑾盯著刘丽,脑子里浮现出以前的画面,她们住在一个宿舍,刘丽来自农村,宿舍里的人都在孤立她。
    只有自己拿她当朋友。
    甚至还经常带回家吃饭。
    没想到却换来这样的结果,幸好当时被拍下船后,及时抓住了船尾的一个铁环,跟著烂渔船划了这么远。
    不然现在已经被丧尸吃了。
    “刘丽,別怪我,是你先对我不仁的,不要怪我!”
    丧尸越来越近了。
    不到十米距离,余小瑾必须做出选择。
    她一船桨砸在刘丽头上。
    刘丽感觉头晕晕的,手一滑,鬆开了船桨,余小瑾赶紧划走。
    很快。
    身后便传来刘丽的惨叫声。
    余小瑾不敢回头看,她拼命的朝远处划。
    她不停的问自己。
    如果当时拿著船桨的是自己,自己会不会把刘丽拍下去。
    她问了好多遍。
    每一次得到的答案都一样,她不会,绝对不会把刘丽拍下船。
    可是听到刘丽被撕咬的惨叫。
    她心里又好痛。
    明明对方是个卑鄙小人,忘恩负义,自己为什么还要心疼。
    “余小瑾,你要狠一点。”“不能心软!”
    “否则你会活不下去的!”
    余小瑾不停的鼓励自己,烂渔船也越划越远。
    虽然漏水。
    但是余小瑾身姿轻盈,承受她一个人的重量,渔船还不会沉没。
    古都大平原上。
    一支30多人的倖存者队伍,正在公路上徒步行走。
    他们的目的地同样是一线山。
    原本这是一支车队,可是平原上丧尸太多,公路被各种车祸堵塞,车队无法前进。
    他们一直在平原上绕圈,没有一条公路,能够顺利抵达一线山。
    原本一百多人的队伍。
    现在也只剩三十多人了,男女都有,连日来,这三十多人一直保持著这个数量。
    没有再折损人员。
    这一切都因为一个新加入的女人,她带来了救命的办法,涂抹丧尸血液!
    只要把丧尸的血液涂抹在全身。
    就能让丧尸误以为是同类,而不会受到攻击。
    但是有个前提。
    必须经常把新鲜的丧尸血涂在身上,而且不能走太快,要让自己的行为跟丧尸有几分相似。
    这样才不会引起丧尸的警觉。
    於是平原的公路上,一群手持斧头砍刀的人,浑身涂满丧尸血,扮演著丧尸呆滯的模样,晃晃荡盪的朝一线山走去。
    临近黄昏的时候。
    这支小队找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农家大院,眾人决定今晚在这里过夜。
    他们扮演著丧尸,进入大院。
    院子里有丧尸,朝他们低吼了几声,並且使劲嗅了嗅,並未发现异常。
    於是又游荡起来。
    这支队伍没有急著动手。
    依旧晃晃悠悠的在院子里观察,总共十三头丧尸,屋子里有两头。
    首领悄悄做了个手势。
    三个男人晃荡著进入屋子里,然后首领一声大喝:“动手!”
    早已游荡到丧尸身边,隨时准备动手的人,立刻抡起斧头和砍刀就是一阵劈砍。
    咔嚓咔嚓的声音不绝於耳。
    几乎在顷刻间。
    院子里的十几头丧尸,和屋子里的两头丧尸被砍死。
    所有人立刻把尸体集中起来。
    这些尸体等到晚上,衣服上的血液干了,就会解剖重新涂抹。
    “把大门反锁。”
    “趁著天还没黑,把手洗了吃点东西吧。”
    “都注意点,只洗手,不要洗脸。”
    倖存者首领开始安排起来。
    他们的求生经验都很丰富,知道身体暴露在外面的部位越多,散发出人体的气味就越浓。
    尤其是天黑以后。
    只要有丧尸路过,很容易被闻出来。
    尸体被集中后,所有人开始洗手,然后三五一群找个地方坐下吃点东西。
    一个女人独自来到角落。
    她叫云朵,也就是她把丧尸血液,可以掩盖气味的消息,带到这支队伍中,让所有人可以存活下来。
    云朵还有一层身份。
    她是新丝路模特公司的超模。
    也就是那个被逼到桥墩下过夜,最后被会游泳的丧尸,逼得爬到桥垫上,最后跳江逃生的超模。
    她经歷了无数次生死一线。
    有一次机缘巧合下,看到一个男人力战尸群。男人浑身被咬伤。
    也杀死了十几头丧尸,丧尸的鲜血湿透了男人的全身。
    最后男人被咬死了。
    还活著的唯——头丧尸,把这个男人吃了一半,吃饱后就离开。
    她在一栋小楼里目睹了整个过程。
    那个只剩一半身体的男人,浑身染满丧尸血,以至於后来路过的丧尸,连闻都不闻一下他。
    云朵突然意识到。
    原来丧尸的血液,可以蒙蔽丧尸的嗅觉。
    就这样。
    她发现了生存的秘密,活了下来,並加入了现在这支倖存者小队。
    这时候一个全身涂满丧尸血的男人走过来。
    云朵知道他。
    是首领的儿子,虽然脸上全是鲜血,但是平时说话的声音,听起来很年轻。
    年轻的男人坐到云朵身边。
    “美女,不介意吧?”
    云朵往旁边挪开,这段时间,她见识过太多背叛和屠杀。
    所以即便加入了倖存者队伍。
    也从来不喜欢跟別人走得很近。
    她很庆幸自己全身涂满鲜血,別人看不到她的脸,否则也不敢加入这支男多女少的队伍。
    “美女,虽然你脸上全是鲜血。”
    “不过我看得出,你的身材很好,而且腿很长,如果洗乾净了,一定是个超级美女吧。”
    “很可能你是模特。”
    云朵一米八五的身高,而且有一双超级大长腿。
    哪怕脸上全是鲜血。
    穿著宽鬆的大t恤,也依旧能隱约看出她完美的身材。
    “美女,我叫阿超。”
    “咱们白天赶路,神经一直紧绷。”
    “趁现在天还没黑,做点轻鬆的事怎么样?”
    “反正大家脸上都是血,谁也不认识谁,就当末日发泄一下心理的情绪。”
    “你放心,我绝对不会告诉別人的。”
    云朵瞪著阿超。
    眼神中浓浓的愤怒,这不是他第一次说这种无耻的话了。
    “我警告你。”
    “最好跟我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,否则你会后悔的。”
    云朵已不再是刚从模特公司逃出来那个胆小的超模了,经过这么久的廝杀,她说话的语气中,都自带一股杀意。
    不过能活到现在的人。
    谁还没杀过几头丧尸呢。
    阿超显然不惧怕。
    “呵呵,嚇唬我,我爹是这支队伍的首领,他没动你,是看在你带来了丧尸血可以掩盖气味的消息。”
    “不过我跟我爹不一样。”
    “我这人年轻,火气旺,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,你忍耐一下哈。”
    阿超一边说。
    一边朝云朵扑上去。
    就在这时,只听见噗的一声,一把匕首捅穿了阿超的咽喉。
    “嘘嘘嘘嘘......”
    云朵示意阿超不要出声,她轻轻拧转了一下匕首,阿超的咽喉就彻底断掉。
    这是她杀掉的第二个男人。
    第一个是三十多岁的中年人。
    那时候她还不知道丧尸血可以掩盖气味,惊人的容貌也没被遮掩,在一次逃亡中,遇上了一辆越野车。
    车主载著她。
    到了晚上,在安全的地方也想对她下手。
    那一次云朵杀了那个男人,心里很恐惧,但是这次却毫无波澜。
    不过她知道。
    自己不能在队伍里待了。
    阿超的父亲是首领,肯定不会放过自己。
    云朵收起匕首。
    悄悄走出房间来到大院,朝著门外走去。
    “天已经快黑了。”
    “你去哪儿?”
    身后有人提醒云朵,但是她没有回答,更没有回头,自顾自的走出去大门。
    外面已经接近天黑。
    远处的丧尸也开始亢奋起来。
    云朵开始拼命的跑,她不知道阿超的父亲会不会追出来,但是必须跑得越远越好。
    远处的丧尸发现了她的异常。
    於是咆哮著追上去。
    云朵的腿很长,她跑得非常快,丧尸一时半会追不上她。
    却在她身后越聚越多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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