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样的日子连过了好几天,胖子老板沉迷在温柔乡里不愿醒来。
    和清清在一起的这几天,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一段日子。
    他希望这样的日子可以一直延续下去。
    可是,快活的日子终究没维持多长时间。
    只过了一个星期,胖子的媳妇就回来。
    她在娘家呆了一个月,等她妈病好了以后,就回来了。
    她回来了,胖子就没法跟之前一样, 去清清的房间。
    只能趁他媳妇不在的时候,悄悄溜进清清的房间,和她短暂的温存一下。
    可是。
    她媳妇每天几乎都在家里,不怎么出去的。
    这就导致,他没办法接近清清。
    短时间还好,还能忍耐一下。
    时间一长,他就忍不了了。
    和清清见面还得偷偷摸摸的,一想到这里,他就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。
    想著要不把媳妇做掉算了。
    只要做掉了她,就可以和清清在一起,没人干扰他俩了。
    不过在此之前,得问问清清的主意,和她商量一下才行。
    毕竟人命关天的事,不能盲目行事的。
    得考虑周全了,才能行动。
    没考虑周全就行动,会留下把柄的。
    被人发现的话,那就完蛋了。
    “清清,想不想永远和我在一起??”
    这天老板娘出门办事去了,胖子老板抓住机会,和清清温存一番后,隨口问了一句。
    看似隨意,其实已酝酿多时。
    “什么意思?”
    清清眼望天板,漫不经心的回了一声。
    打心底讲,她並不想跟老板在一起。
    老板比她大好几岁,胖不说还禿顶,根本不是她喜欢的类型。
    要不是被他给强占了,她才不会和他睡一起呢。
    早些时候,清清和他们村里的一个男人好过,俩人年龄相仿情投意合。
    不出意外的话,俩人到了一定年龄就会结婚。
    不意外的话,就出意外了。
    清清的家道中落了,不得不搬离原来住的地方。
    离开之前,和他喜欢的男人见了最后一面。
    俩人抱在一起,大哭了一场。
    男人悔恨自己能力不够,不能保清清周全。
    这都是命,清清没有怪他,只叫他好好生活,有缘的话会再见面的。
    抱了一阵哭了一阵,俩人便分开了。
    第二天一早,清清便跟家人搬家,离开了原来住的地方。
    搬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了,安定下来以后,跟男人写了一封信。
    信寄出去以后,很快收到了男人的回信。
    虽然俩人相隔几百公里,见不著面了,但书信来往频繁,一个月要写好几次信。
    用书信维持著,俩人之间的关係。
    虽然见不著面了,但能互相写信,也是不错的。
    不过这样的日子没有维持多久,就因为搬家给中断了。
    至此清清再没和这个男人,有过任何的联繫。
    如果不分开,俩人铁定会结婚的。
    但是。
    命运如此捉弄人,她也没有办法。
    跟胖子老板相比,那男人比他强了不知多少倍。
    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。
    想起那个男人,清清就一阵惆悵。
    “问你话呢,怎么不说话,愿不愿意和我在一起?”
    见清清不说话, 胖子老板又问了一声。
    “愿意。”
    清清不愿意,但还是违心的点了下头。
    从一开始,她根本就没想过,跟胖子老板在一起。
    在她的心中,老板就是老板,根本没法替代她喜欢的那个男人。
    可是。
    天下的事情就是个样子的,你越不想做什么,就越会发生什么。
    胖子老板通过可耻的行径,强行的让他俩捆绑在一起。
    对於他的这个做法,清清是万分厌恶的,巴不得抽了他的筋,把他物理阉割了。
    但考虑到现实的因素,她没办法这样做,只能暂时的妥协。
    等机会成熟了,身上有点钱了,她就离开这里。
    她身上虽然有胖子老板给她的五十块钱,但远远不够的。
    这点钱根本没办法,支撑她多长时间。
    想著多从胖子老板这里多榨点钱出来。
    有了钱,就可以离开这里,想去哪里去哪里。
    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, 她看出来了,胖子老板表面上是一个和善的人,可实际上却是一个好色的人。
    只要满足了他的欲望,从他这点榨点钱出来还是挺容易的。
    清清本不是这种人,本不想赚男人的钱。
    可现实所迫,她是一点办法没有。
    只能跟著命运的洪流,不停地往前走。
    前面会遇到什么碰到什么,她也不清楚。
    “愿意啊,那就好。”
    听了这话,胖子老板一阵窃喜。
    开始绘声绘色的,给她讲自己的计划。
    胖子老板打算,在她媳妇的水杯里放毒。
    这种毒无色无味,闻不出来也喝不出来。
    毒性不强,不似鹤顶红这类一喝便死的毒药。
    是慢性毒药,刚开始喝的时候,只有脱髮失眠等症状。
    时间久了,毒性慢慢显现出来,症状逐渐的加重。
    到最后死亡,也不会死得很难看,只是平静的死去。
    只要不验尸,不会有人发现的。
    他媳妇一死,他就彻底接管了米店。
    米店是他的了,他说了算。
    等上个一两年,等风头过去,他就娶清清为妻。
    “怎么样,做老板娘,总比做店员好吧?”
    洋洋洒洒说完自己的计划,胖子老板会心的笑了起来。
    这个机会,他谋划了很久,只要清清点头答应,他就立马付诸行动。
    听了他的这个计划,清清没有丝毫心动,全身一片冰凉。
    做店员还是做老板娘,对她而言区別並不大。
    她只不过想吃饱饭,想有张床睡觉。
    至於其他的,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內。
    她不会永远待在这里,只是暂时待在这里而已。
    之所以和胖子老板在一起,完全是出於现实的考虑。
    她心里清楚得很,这种事是不道德的。
    她根本就没想过,让老板娘消失,然后取代她。
    现在能取代她,那是因为自己比她年轻,有几分姿色。
    一旦自己姿色衰老,不年轻了, 那自己是不是也会被取代。
    毕竟男人都喜欢年轻的。
    胖子老板之所以会看上自己,还不是因为自己年轻的缘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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