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干活吧。”老板娘白了他一眼。
    胖子老板嗯了一声,隨后又去扛大米。
    扛起一袋大米往外走的时候,难免有些唏嘘。
    清清不会出来了,会老死在里面。
    她还年轻啊,这辈子算是毁了。
    之前听人说,里面的环境很差。
    一旦住进去了,很少有人熬过五年。
    里面暗无天日,潮湿阴暗不说,臭虫蚊子遍地都是。
    住的差吃得也差。
    每天吃两顿饭,早上吃硬饃饃,下午吃土豆白菜。
    一年到头,都是这样吃。
    偶尔吃一顿糙米饭,七分糙米三分精米。
    精米不是当年的,而是好几年前的陈米。
    餵给猪狗,猪狗都不吃的那种。
    猪狗不吃,但是里面的人吃啊。
    不吃的话,就得挨饿。
    本来。
    里面的伙食没有这么差的,一个月可以吃一次精米,三个月可以吃一次肉。
    但伙食费全被监狱长和他的手下贪了。
    把精米换成糙米,肉是完全没有。
    猪狗不吃的东西,偏要餵给你吃。
    爱吃就吃吧,不吃拉倒。
    吃不好穿不暖还睡不好,在这种环境下,很容易生病的。
    刚进去的时候,不管身体多棒,在里面熬个一两年,也会熬出问题的。
    五年之內出不去,肯定会因为各种原因死在里面的。
    因此。
    只要不是死刑,里面的犯人都会想尽各种办法出去。
    家里有钱的,直接拿钱行贿当差的。
    只要钱拿够了,当差的就会找个理由把人给放了。
    有钱贿赂,这是最好的情况。
    差一点的,没有钱但是有一技之长的,可以在里面谋份差事。
    事情做好了,巴结好当差的。
    只要犯的事不严重,也会被放出去的。
    再差一点的,没有钱贿赂,也没有一技之长。
    男的肯巴结当差的,做当差的哈巴狗,博得当差的高兴。
    哪天当差的一高兴,就把人给放了。
    女的话,如果有点姿色,肯主动献身的话,当差的也会放人。
    这是前三种情况。
    还有第四种情况,就是清清这种情况。
    进监狱的时候,她身上的五十块钱被搜了去。
    进到里面,没有钱贿赂了。
    没钱贿赂,也没有一技之长。
    还不肯巴结人,主动献身出去,这就难了。
    她长得有几分姿色,期间有两名当差的明里暗里的暗示过她。
    只要肯牺牲牺牲自己,就可以放她出去。
    但是,都被清清给拒绝了。
    她已经犯过一次错了,不想再犯第二次。
    就算死在里面,她也不会做出卖色相的事。
    她不肯牺牲自己,那就只能待在里面了。
    跟她差不多一同入狱的两个室友,因为牺牲了自己,早早的就出去了。
    但是她没有出去,一直被关在里面。
    刚进去的时候,有九十多斤。
    关了一年时间,掉了二十斤,只剩七十斤了。
    身子日渐的垮了下去,再关上个半年,一准死在里面。
    其中一个当差的,和她祖籍是同一个地方的。
    虽不是同一个村的,但只相差十几里地。
    知道她的身世后,觉得她挺可怜的,动了惻隱之心。
    “不用住这了,你走吧。”
    某天监狱长不在的时候,这个当差的把清清从牢房里提了出来,把她带到了外面。
    打开手銬后,对她说了一声。
    突然就被放了, 清清一脸的惊喜。
    正要开口说几句感谢的话的时候,被当差的催促赶紧离开。
    “快走吧,再不走待会被人看见就走不成了。”
    听了这话,清清心一紧,道了声谢后,匆匆的离开了。
    看著她走远后,当差的回到牢房,在日誌本上写下“犯人张清清,身患传染疾病,为了防止她传染给其他人,遂放他离开”一行字。
    写完这行字后,当差的放下笔,便若无其事的做別的事去了。
    牢狱犯人这么多,多她一个不多,少她一个不少。
    就算被典狱长知道了,也不会怎么样的。
    毕竟清清无依无靠,属於榨不出油水那一类人。
    一直关著她,得消耗粮食呢。
    与其消耗粮食,不如放走她得了。
    就这样,清清被侥倖的放了出来。
    清清离开米店附近后,在街上漫无目的逛了一阵。
    逛了几个小时天黑了,街上的人少了,她连个去处都没有。
    夏天的话,隨便找个地方对付一晚就行了。
    但这是寒风呼啸的冬天,睡在外面会被冻死的。
    一定不能睡在外面,得找个遮风躲雨的地方才行。
    她在附近走来走去,希望找到一个废弃的房屋啥的。
    不管里面有多差,只要四面有墙不漏风就行。
    对付一晚上,明天再想办法。
    可是,这是在县城,土地金贵著呢。
    找了一圈,根本没有找到一间废弃的房子。
    找房子了一个多小时,街上的人比刚才更少了。
    不仅街上的人更少了,风好像比刚才更大了。
    啊秋,啊秋。
    连打了两个喷嚏,清清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。
    如果再找不到住的地方,她非被冻感冒不可。
    身子本来就虚脱,再一感冒的话,情况会更加严重的。
    不能再漫无目的瞎转悠了,得赶紧找到住的地方。
    突然之间,脑子灵光一闪,想到了一个地方。
    她可以去当初住过的那个破旧的小旅馆住一宿。
    就算没有钱,也可以去碰碰运气。
    之前住在那里的那些阿姨已经认识她了, 和她们说一下,相信那些淳朴的阿姨愿意收留自己的。
    “对,就去小旅馆。”
    决定好以后,清清便朝小旅馆走去,去之前裹了裹身上的破袄。
    这件袄已经穿了一年,是她进牢狱的时候穿的。
    白天的时候当衣服穿,晚上的时候就当被子盖。
    因为穿得太久的缘故,里面的掉得差不多了。
    穿在身上,一点都不保暖。
    顶著寒风走了二十分钟,总算是来到了小旅馆门口。
    抬眼望去,小旅馆门口的牌子都换了。
    匆匆看了一眼,便走了进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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