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岛,鹰国联军指挥总部。
    麦克阿瑟坐在指挥桌后面。
    两条腿翘在桌沿上,雪茄叼在嘴里。
    烟雾繚绕间,那张老脸绷得像块铁板。
    自从被龙国打了一巴掌之后。
    这位五星上將的脾气,就没好过一天。
    整个指挥部的人,走路都踮著脚尖。
    生怕发出什么多余的动静,成了出气筒。
    就在这时。
    情报参谋约翰推门走了进来。
    手里抱著一叠厚厚的文件夹。
    还有几张被放大了好几倍的黑白照片。
    “將军!调查结果出来了!”
    约翰快步走到桌前。
    把照片一张张摊开,像打扑克一样铺了一桌子。
    “这些,就是龙国军队装备的武器。”
    老麦把脚从桌上放下来,身子前倾。
    他拿起第一张照片,眯著眼仔细端详。
    照片上是一支造型凌厉的步枪。
    枪身修长,线条流畅,带著可拆卸弹匣。
    一看就不是什么土造的破烂货色。
    “这支步枪的型號不明。”
    约翰翻开文件夹,开始念数据。
    “根据反馈和弹道分析。”
    “射速在750到900发每分钟之间。”
    “有效射程600米,精度极高。”
    他顿了顿,咽了口唾沫。
    “各项性能,全面碾压我军的m1加兰德。”
    老麦的雪茄差点从嘴里掉下来。
    “多少?你再说一遍?”
    “750到900发每分钟。”
    约翰硬著头皮又重复了一遍。
    整个营帐安静了三秒钟。
    然后,老麦蚌埠住了。
    “你管这特么叫步枪?!”
    “確定不是机枪?”
    “难怪我们的加兰德会被打成狗!”
    老麦站起来,在帐篷里来回踱步。
    m1加兰德啊。
    那可是他们鹰国步兵的绝对骄傲。
    1921年开始设计。
    反反覆覆修改了整整16年。
    一直到1940年才最终定型。
    歷经千锤百炼,號称“最伟大的战斗步枪”。
    可它的射速呢?
    30发每分钟。
    对面那玩意儿?
    900发每分钟。
    30倍的差距。
    三十倍!
    这不是代差,这是代沟。
    比太平洋还宽的那种代沟。
    难怪前线的士兵反馈说。
    龙国人一开枪,就像泼水一样。
    子弹密得连苍蝇都飞不过去。
    老麦觉得自己的太阳穴在突突地跳。
    约翰没敢停,又拿起第二张照片。
    “这是他们的火箭炮。”
    “代號:游龙。”
    照片上是一台多管火箭炮的模糊轮廓。
    虽然拍得不太清楚,但那排密密麻麻的发射管。
    光看著就让人头皮发麻。
    “最大射程8500米。”
    约翰的声音有点发虚。
    “齐射12发,只需要7到9秒。”
    “再装填时间约50秒。”
    “而且,最关键的一点——”
    他看了老麦一眼,像是在確认对方心臟够不够硬。
    “这玩意儿可以分解,用人力背著走。”
    老麦的脚步猛地停住了。
    人力携行?
    那岂不是说,龙国人扛著这东西。
    可以翻山越岭、穿插渗透?
    想打哪就打哪?
    打完了扛起来就跑?
    这简直就是游击战术的终极大杀器。
    怪不得他们的穿插战术那么骚。
    怪不得那些包围圈合得那么快。
    火力隨身带,指哪打哪,鬼神辟易。
    “各方面远胜我军的榴弹炮。”
    约翰补完最后一句,识趣地闭上了嘴。
    老麦脸上的肌肉,都在不自然地抽搐。
    但他知道,坏消息还没完。
    揉著眉头让约翰继续说。
    “將军,以上只是龙国武器的两种。”
    “根据前线多个部队的匯总情报。”
    “我们目前已经確认的清单如下——”
    约翰掰著手指头数。
    “一,高射速自动步枪。”
    “二,游龙多管火箭炮。”
    “三,一种不明型號的狙击步枪。”
    他的声音压低了几分。
    “据倖存士兵描述,这支狙击枪。”
    “一枪就能打爆我军的轻型装甲车。”
    老麦的眉头拧成了麻花。
    一枪打爆装甲车?
    这特么是超级巴祖卡吧?
    龙国人怎么连这种东西都有?
    约翰还没说完。
    “四,一型精度极高的雷达高射炮。”
    “我们的侦察机,已经被打下来好几架了。”
    “飞行员反馈说,那炮打得太准了。”
    “就跟长了眼睛一样,跑都跑不掉。”
    老麦的胸口在剧烈起伏。
    “五,一种性能极其强悍的坦克。”
    约翰翻了翻文件。
    “这个目前数据最少。”
    “推测是龙国產量有限,没法全面铺开。”
    “但交过手的部队都说……”
    “我们的谢尔曼正面根本扛不住它一炮。”
    约翰合上文件夹,帐篷里的空气,已经快要凝固了。
    老麦抓起那张步枪的照片。
    他把照片凑到面前,眯著老花眼仔细看。
    左看,右看,上看,下看。
    看著看著,他的表情突然变了。
    “等等……”
    老麦把雪茄从嘴里拿下来。
    他死死地盯著照片上步枪的轮廓。
    眉头越皱越紧,越皱越深。
    “这枪……怎么这么眼熟?”
    约翰凑过来看了一眼。
    两人对视了一秒。
    约翰的脸色也变了。
    “將军……这很像……”
    “我们的t44?”
    1945年,鹰国启动了“轻型步枪研究计划”。
    原因很简单。
    m1加兰德虽然好用,但子弹太长太重。
    一个步兵能背的弹药量极其有限。
    於是军方砸钱立项,搞下一代步枪。
    t37试验型反覆叠代。
    到了50年代初,发展成了t44原型。
    但这枪到现在还在不断改进中。
    离定型还早得很。
    按照歷史进程,至少还得再磨六七年。
    一直到1957年,才会正式列装为m14。
    前前后后,研发跨度整整12年。
    总投入超过635万美金。
    这还只是一支步枪的研发成本!
    可现在呢?
    他们鹰国还在实验室里反覆折腾。
    龙国已经把类似的东西批量造出来了?
    而且还大规模装备了部队?
    还用它把鹰军精锐打得满地找牙?
    不对,准確地说,是碎了之后又被人踩了几脚。
    “龙国怎么会知道t44的设计?”
    老麦无比疑惑。
    “这技术怎么泄露的?”
    “是不是毛熊?是不是那帮狗日的偷走了图纸?”
    老麦越想越觉得说得通。
    “还有那个游龙火箭炮!”
    他一把抓起另一张照片。
    “你看这东西,跟喀秋莎有多像?”
    “多管火箭炮的设计思路,一模一样!”
    “这不就是毛熊的技术吗?”
    老麦把照片摔在桌上,厉声道。
    “这帮畜生!嘴上说没介入半岛。”
    “背地里把家底全都掏给龙国了!”
    约翰站在原地,表情极其复杂。
    他犹豫了很久,才硬著头皮开口。
    “將军……关於这个问题。”
    “中情局那边已经有了初步的调查结论。”
    “龙国的这些武器……”
    约翰深吸了一口气。
    “中情局的报告明確指出——”
    “不是毛熊援助的。”
    老麦的脸,肉眼可见地涨红了。
    “你在跟我开玩笑?”
    “不是毛熊给的?”
    “那是谁给的?天上掉下来的?”
    “还是说——”
    老麦自己都觉得这话说出来太荒唐了。
    “龙国人自己造的?”
    约翰没说话,但他的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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