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章 想吃肉
    “走!”
    两人端著枪上前查看。
    一只是胸口正面中枪,一只是侧面,伤口还在往外冒血。
    这两头马鹿体型一般大,估计有个140公斤左右,如果是公马鹿,体型要更大一些,能长到两百多公斤。
    “明阳!这趟真没白来,两头马鹿!”
    张兵脸上的喜悦溢於言表,从布包里拿出刀帮两头马鹿咽了气。
    两人忙活著开膛、剥皮。
    马鹿的皮也挺值钱的,尤其是冬季的马鹿。
    为了抵御严寒天气,它们每年9月体表就开始长冬毛,到12月时冬毛最厚密,做成衣服、毯子保暖效果非常好。
    不过一整套的处理过程也很麻烦,又要清理晾晒,软化、烟燻,一张生皮子想要变成能用的熟皮子,工序复杂得很。
    姜明阳上次留下那张狼皮还没来得及弄呢,打算回头去请教一下古丽娜,牧民处理皮子很有经验。
    马鹿肉也是好东西,肉质细嫩、尤其是后腿肉,燉著吃那是相当美味。
    价格虽然比不上抱子肉,但也跟羊肉差不多。
    “误,可惜不是公马鹿,不然长福叔的鹿鞭就有著落了。”张兵还有些遗憾。
    “確实。”姜明阳在雪地里搓了把手,光听说鹿鞭很猛,但具体有多大效果,他也不知道。
    这母马鹿剥皮、放完血、去掉內臟还剩下110公斤左右,两头也能卖个300多块钱了,绝对是一笔不小的收入。
    张兵嘿嘿笑著,把下水装进尿素袋里。
    “咱还打那头狼獾不?”
    有了这两头马鹿,他心里已经原谅那头狼獾惊走抱子的行为,要不然两人可能打到抱子就直接回去了,哪里还会有眼前的收穫。
    “打!”姜明阳斩钉截铁。
    狼獾记仇,不给那个小玩意几打了,下次遇见他还会捣乱。
    从开枪到现在,已经过去不短时间了,不確定那傢伙现在是否在附近。
    姜明阳判断了一下风向,指著左前方那堆灌木,“咱们去那边埋伏一会儿,它要是不来就算了。”
    “好!”
    两人躲到灌木丛后面,用树枝清理掉留下的脚印,架好枪等著那头狼獾上门。
    过了约莫十几分钟,周遭还是一片安静。
    张兵缩著脖子,紧了紧围脖,低声问:“明阳,它能来不?”
    姜明阳盯著雪地上那两头马鹿,缓缓摇头。
    狼獾很狡猾,能不能上鉤真不一定。
    不过两头马鹿的肉就静静摆在那里,对肉食动物来说,绝对是致命诱惑。
    等了大概半个钟头,左侧的林子里忽然传来一阵很轻微的,树枝抖动的声音,雪唰唰掉落。
    像是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跳下来。
    在这安静的环境里,那细微的声音格外清晰。
    两人同时竖起耳朵,端起枪,盯著那个方向。
    又等了一会儿,只见一只灰褐色的脑袋从一颗白杨树后面探出头来,它的鼻子一直在不停的嗅著空气里的味道。
    狼獾的嗅觉灵敏度是猎犬的两倍,正是被两头马鹿浓重的血腥味给吸引过来。
    它的肚子胀得很大,圆鼓鼓的,看样子先前那头抱子应该已经被它捕猎了。
    狼獾东张西望了一会儿,慢慢朝鹿肉走过去。
    来到距离那两头马鹿还有六七十米的位置,它停下脚步,没有再接近,而是手脚並用窜到旁边的一棵白杨树上。
    狼獾站在一根粗树枝上,居高临下的观察著周围环境。
    这傢伙还有个外號叫飞熊,也时常埋伏在树上,突然跳下来偷袭猎物。
    姜明阳缓慢移动枪口,但却並没有急於开枪。
    树梢有些遮挡视线,而且距离还有点远,可以再等那傢伙靠近一些。
    狼獾大概率是没有察觉到两人还在,它跳上树观察也只是出於警惕心理,现在比拼的就是耐心。
    两人趴在雪地里,一动不动,雪花落在身上,很快就积了薄薄一层,虽然冷得有点遭不住了,但还是咬牙坚持著。
    万一不小心给这傢伙惊走,就前功尽弃了。
    又等了几分钟,那头狼獾终於从树上下来,慢慢朝马鹿肉走过去。
    它走得很慢,每走几步就停下来四处张望。
    见这傢伙终於上鉤,姜明阳手从袖子里伸出来,哈了口气,手指慢慢搭在扳机上。
    张兵也做著同样的动作,无需言语。
    那头狼獾来到马鹿旁边,最后看了眼周围,然后低下头一口咬住马鹿的前腿,开始撕扯,看样子是想先分解,再带走藏起来。
    姜明阳和张兵对视一眼,隨后稳住呼吸,瞄准了那头狼獾的胸口。
    “砰!砰!”
    两声突兀的枪声在林子里炸响。
    那头狼獾像是遭受重击,身体猛的往旁边倒去,躺在地上抽搐两下便没了动静。
    “打中了!”
    两人当即从雪地上爬起,快步衝到近前。
    姜明阳用枪口戳了戳,然后蹲下身,把狼獾翻过来。
    两枪都打中了,一枪在胸口,一枪在脑袋。
    他把狼獾拎起来。
    这应该是只雄性狼獾,体型比较大,体重也超过了20公斤。
    “给我看看!”张兵满脸稀奇的接过狼獾,“这傢伙爪子真锋利,难怪上回能把熊都抓伤。”
    的確,狼獾的爪子是它最重要的武器,它的前掌非常发达,五个脚趾每个趾尖都长著锋利的鉤爪。
    “明阳,这皮子看著还挺不错的,应该也能卖不少钱吧?”
    姜明阳点点头:“我估计至少要比狼皮贵,兴许能卖好几十都说不定。”
    狼獾一身皮子长满了长毛,又厚又密,而且还很油亮。它之所以耐寒能力比狼、鹿这些动物强,都归功於这一身皮子。
    “能卖这么多?”张兵语气惊讶,紧接著脸上就笑开了花,“那我得赶紧给它剥下来“”
    两人利索的收拾完狼獾,装进尿素袋里,然后做了个简易爬犁,把两头马鹿和袋子捆绑好,拉著爬犁返程。
    虽然早上没能套到野鸭,但是进山却满载而归,东边不亮西边亮。
    等费劲的將猎物拉回村,几个小孩儿看见后,消息顿时就传开了,不少人都跑出来围观。
    “我滴个天,打这么大两头马鹿啊!”
    “明阳、兵子,你俩现在是越来越不得了啊。”
    “
    “”
    虽然大伙都惊嘆不已,但是却没人问他们从哪儿打的;经过上次段二狗他们进山的事情后,大家都认清了一个事实,打猎这碗饭不是谁都能吃的。
    “娘,我想吃马鹿肉!”
    “爹!我也想吃肉!”
    几个小孩儿吵吵著,抓著大人裤腿不撒手。
    他们並不觉得那血呼啦次的马鹿有多可怕,而是嘴馋得紧,想吃肉。
    一个妇女犹豫了一下,凑上前问:“明,明阳,这马鹿肉能给婶子卖点吗...”
    姜明阳认出说话之人,这是后面那条巷子的洪大嫂,挺著个大肚子。
    她家已经有两个孩子了,现在肚子里这个再生下来,就要面临超生罚款,家里日子过得十分紧巴。
    姜明阳看那两个孩子面黄肌瘦的模样,沉吟了一下。
    “这样吧。洪大嫂,卖就算了,你如果想要,拿鸡蛋来换吧,1公斤鸡蛋给你换两公斤肉。”
    1公斤鸡蛋大概2块6毛钱,换算下来马鹿肉就是1块3一公斤,比拉去城里卖最少便宜了3毛钱,也算是给乡亲们一点实惠。
    条件允许的前提下,他也愿意帮助一下大伙,毕竟这个年代生活真的很艰难。
    但是明目张胆的收钱,姜明阳是真不敢。
    万一真的有那种见不得人好的坏心眼儿跑去公社举报,给他扣上个投机倒把的罪名就划不来了。
    他必须要防一手。
    用鸡蛋换就要好得多了,顶多算是邻里互助,公社领导也会理解的。
    “好,好,那嫂子谢谢你了!”洪大嫂满眼感激。
    一听能用鸡蛋换马鹿肉,情报员李大娘也凑了上来,“小明阳,给大娘也换点行吗?
    “”
    “明阳,给俺也换点唄。”
    家家户户都养了鸡,家里多多少少都有些鸡蛋,此刻听见能用鸡蛋换肉,全都心动了。
    平常就算卖了鸡蛋,他们也没有肉票买肉,现在直接拿鸡蛋就能换,谁会不乐意?
    见想换的人这么多,姜明阳摆手说道:“行行行,谁想换的,一会儿上我家去换,所有人都一样,1公斤鸡蛋换两公斤肉!”
    “好,谢谢小明阳啊,大娘现在就回家拿鸡蛋去!”
    “这孩子真好,有好处时刻都忘不了乡亲们。”
    “是啊,这两孩子现在真出息了...”
    眾人七嘴八舌的都回家拿鸡蛋去了,嘴里全都是夸讚的话,还有不少看热闹的留在原地。
    “春娇,姜明阳现在变化这么大吗?感觉跟以前一点儿都不像。”
    不远处,王凤霞挽著李春娇的胳膊,看著被人群包围的姜明阳,语气里带著好奇。
    李春娇没说话,目光飘忽,手指绞著衣角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    王凤霞见她半天没吭气,一回头,就发现了她的异样,用手推了她一下。
    “你咋了?”
    李春娇回过神来,脸上闪过一丝慌乱:“没,没咋了。”
    王凤霞盯著她看了几秒,忽然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:“你该不会是...
    ,“別瞎说!”李春娇红了脸,撇下她转身就走。
    王凤霞追上去,拉著她的胳膊,“我哪瞎说了,你看你脸都红了。
    “不理你了!”李春娇低下头,羞愤的快步跑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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