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1章 闹他个天翻地覆 (求首订)
    ”薛泊,今晚一起去外面耍耍不。”
    “不了,今天我有事。”
    南市,一栋居民楼下,薛泊快步回到房间。
    这是林闯给四九仔们租住的房子,包吃包住这项福利哪怕到了蒙特利公园也没变。
    房间里,薛泊从怀里小心翼翼拿出一个黄褐色的信封。
    这是广佛会馆刚刚派人送来的信件,来自遥远的大洋彼岸。
    唐人街的同乡会,多是以地缘为纽带,主打的就是一个互助同心。
    在这个通讯不够发达的时代,难以通过千山万水进行实时沟通,同乡会的存在,便是移民们跟遥远国內进行沟通的唯一联络渠道。
    相比堂口这种混黑的身份,同乡会大多都是走白道,他们往往跟国內家乡地区的侨联有交集,有时候会接待国內访问团,对家乡捐款,组织成员参加回乡访问团,通过侨乡进行联络和合作。
    如广佛会馆,成员多是广东地区的移民和黑户。
    加入其中只需要缴纳少量费用,不论你是什么其他身份。
    薛泊手里这封信,便是他加入广佛会馆后,国內家人给他的来信,通过广佛会馆的渠道漂洋过海,来到了他的手中。
    打开檯灯,薛泊坐在椅子上,撕开了这封不远万里送来的信件,在灯光下逐字逐句观看起来。
    吾儿阿泊,见字如面:
    上次你邮寄回来的3000美金收到了,是村长亲自带广佛会馆的客人送到家里,一张张数给我看。
    村里人都说你出息了,以前咱们羡慕李老汉家有台胞亲戚,给他寄了钱和礼物。
    现在我们不用羡慕他们了,我的儿子自己就能在海外赚钱。
    也有说閒话的懒汉,我骂他们,我儿子是去美利坚赚大钱,跟著好老板,现在有吃有喝还有奖金,等你回来的那天,一定要让全村人看看你的风光。
    啊!对了,我上周带小曼儿去大城市的协和医院看了,大夫说要住几日院,打一种针,现在情况好多了,只花了不到三百元,剩下的我都攒起来,等你娶媳妇用。
    小曼儿现在已经可以下地走路,脸上笑容也多了,天天问阿哥什么时候回来,我骗她说快了快了,这孩子还是那么粘你。
    还有你阿妈,前天又梦到你了。
    她最牵掛的就是你,总在我面前说,不求你大富大贵,只求你平平安安,累了就歇,饿了就吃,病了就看医生。
    至於你阿爸我,我身子还硬朗得很,上个月还下地挖了家里种的地瓜,晒了地瓜干。
    本来想给你寄去,广佛会馆的客人说运费太贵太贵了,不合算。
    我跟你说,隔壁阿香上个月嫁人了,嫁给了隔壁镇一个杀猪的,你要是还在村里,也该是成家的年纪了。
    如果你在美利坚碰到喜欢的女孩子,我不介意抱个洋孙子,让村里人羡慕去,哈哈!
    好了,村支书说別写太多,就说到这里。
    那什么,几啊!小曼儿的病,你別太担心了,家里可以再想別的法子,我还没到干不动的时候口你要照顾好自己,实在不行就回来,这里永远是你的家。
    看著信封上的內容,薛泊眼眶微微发红。
    他攥紧著手,来回看了数遍信上的內容,从字体来看,这应该是请村支书代笔写的。
    半个月前,他通过广佛会馆的渠道,给家中邮寄去了三千美金,这是林闯给他发的工资和奖金。
    虽然邮寄的手续费不低,但家中生活应该改善不少,么妹的病情也得到控制。
    “爸,我会继续赚钱的。”
    薛泊小心叠好信件,他心里有个想法,等到么妹病情恢復更好一些,能够接受长途顛簸之后,就带么妹来美利坚。
    这里的医疗水平更好,说不定就能治好么妹的病症。
    但是美利坚医疗费用很贵,他需要攒钱,攒很多很多的钱,这样才能办成这件事。
    薛泊找来信纸,拿出钢笔,写著回信的內容。
    半个小时后,薛泊刪刪改改,写下最后一句话你几子我现在跟著有前途的老板,老板对我很好,迟早会赚大钱回去的,你跟阿妈和么妹不用担心我。”
    待到墨水乾涸,薛泊將信纸保存好,心里寻思著什么时候寄回家中去。
    咚咚!咚咚!
    没等薛泊想好寄信的日子,屋外突然有敲门声传来。
    薛泊没有立即上前开门,而是先拿起一把手枪上了膛,走到窗户处,撩开窗帘一角瞥眼往下望,仔细观察外边道路上的车辆、人数和穿著,没有看到警车和明显是便衣的警察。
    然后才走到房门旁,侧身贴墙,靠在门轴一侧的射击死角,防止有人从门外向內开枪射击。
    敲门声急促了一些,薛泊倾听门外的动静,从脚步声等杂声来判断来者是几个人,是否有武器上膛等声音。
    老兵出身的经歷,让他始终保持著一份警觉。
    “薛泊,开门,闯哥要见你。”
    敲门声又响了几下,门外传来这样一道声音。
    薛泊听到这道熟悉的声音,伸手打开房门。
    门外站著一人,是林闯队伍的核心人物,谢准。
    “不好意思,我腿脚不方便,开门慢了些!”
    薛泊挠挠后脑勺,露出一个略显憨厚的笑容。
    “没事,跟我来,別让闯哥等久了。”
    谢准没当回事,因为薛泊確实是腿脚不便。
    薛泊关上房门,跟在谢准身后,问道:“闯哥找我什么事,是有任务吗?”
    “到了你就知道了,我只能告诉你,这很重要。”
    谢准没有说出情况,只是让薛泊跟著他。
    坐上车,车子一路行驶,片刻后就来到了南市的夜总会,这是现在林闯常驻的据点。
    薛泊跟隨著谢准来到夜总会三楼,原本属於四海帮老大的办公室。
    推门进入其中后,薛泊瞳孔微微一缩。
    办公室內只有两个人,只见林闯正在摆弄一套单兵防护装备,包括防弹衣、头盔、防刺背心、
    子弹袋等等,其中战术腰带上,还明晃晃掛著几枚手雷。
    而螳螂则蹲在地上,正在给一把霰弹枪做保养,像是宝贝一样擦拭著。
    办公桌上,堆著烤肉和啤酒。
    墙角处,堆著一支支步枪和弹药,甚至薛泊还看到了黄色的,像是黄色肥皂块的玩意。
    军旅出身的薛泊一眼认出,那可不是什么肥皂块,而是tnt炸药。
    这些tnt炸药堆在一起,普通人站在这里都要腿软。
    看著这些枪枝弹药,薛泊心头微微一跳,不过脸上还是十分平静,他坦克大炮都见过,这种场面还镇不住他。
    只是这些手雷和tnt炸药出现在城市里,確实是比较罕见的一幕。
    “闯哥,薛泊来了。”
    谢准喊了一声,顺势关上门。
    “过来吃点,就等你过来开饭了。”
    林闯停下手上动作,衝著薛泊招手。
    “闯哥!”
    薛泊走上前,恭敬地喊了一声。
    “客气啥,坐下吃点,酒能喝吧。”
    林闯穿戴好单兵装备,戴上墨镜,拿起ak,摆出一个pose,对著几人道:“看看,我这身穿上够不够威?”
    螳螂放下霰弹枪,道:“闯哥威的很呢。”
    谢准也笑道:“闯哥,你人又高长得又帅,穿什么都威风凛凛。”
    螳螂斜眼去看谢准,妈的,每次这小子都这么会拍马屁,显得他多没文化。
    薛泊见状,开口道:“闯哥,你穿上这身,看起来完全是一名王牌尖兵,很合你的气质。”
    林闯闻言,指著薛泊笑道:“哈哈,还是你会说话,我也这么觉得。不过这套装备我穿不惯,总感觉走起来碍手碍脚的,一会给你穿著吧,反正你以前穿习惯了。”
    说著,林闯將装备脱下,递到了薛泊手里:“来,换上试试。”
    “闯哥,我....
    薛泊张大嘴巴,有些犹豫。
    林闯將头盔盖在薛泊脑门上,系上扣子:“婆婆妈妈干什么,让你穿就穿。”
    薛泊听从吩咐,穿上了这一整套单兵防护装备,全程十分熟练,都不用看镜子调整。
    只见薛泊身上的气质,隨著装备的逐一穿戴整齐,就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刃,尤其是那双眼神,隱隱透著几分对生命的漠视。
    谢准和螳螂二人都有些愣神,在薛泊身上感受到令人不寒而慄的气场。
    薛泊摸著身上的装备,脑海中闪过曾经战场上的经歷,忍不住心神激盪,想不到他还有重新穿上这种战场装备的一天。
    “不错,真不错,现在看起来简直完美,实打实的靚仔一个啊!哈哈!”
    林闯大笑著拍著薛泊胸口,看著薛泊越发顺眼。
    说话间,林闯按著薛泊肩膀,將他按在了座位上,撕开一只烤鸭,递给薛泊一根烤鸭腿,又拿起酒瓶:“来,吹一个!”
    薛泊拿起啤酒,跟林闯一起痛饮喝乾,大块吃肉,大口喝酒,整个人也彻底放鬆下来。
    “今天找你来,是有一个危险的任务要执行,你可以选择参加或者拒绝。”
    酒过半巡,林闯看著脸上飘红的薛泊,突然出声道。
    “我参加!”
    薛泊平静的回答,没有半分的迟疑。
    林闯挑挑眉,道:“你就不听听任务內容是什么?”
    “闯哥,我喝过五次茅子,师长给我点过烟。”
    薛泊声音依旧平静,在战爭中,那些执行特別危险任务的尖刀连和敢死队士兵,会在出发前喝上一碗茅台壮行酒,首长给亲自点菸。
    这是华夏文化独有的悲情和诀別,以酒助威,视死如归。
    能参加这种战斗任务的,本就是士兵中的精锐,何况还是执行过五次,每次都活著回来。
    薛泊的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,他见过战场的刀山火海,不惧任何危险的任务。
    林闯握著酒杯的手微微一顿,瞪著谢准:“猴子,你怎么买酒的,去换茅子。”
    “啊!闯哥,茅子这边没得买啊!”
    谢准满脸无辜,他现在上哪去搞茅台来啊!
    薛泊抬起手,道:“闯哥,我知道你的意思,我不是不懂感恩的人,你现在需要我,我绝无二话。”
    早在进入房间的时候,薛泊就猜到一二。
    毕竟他喝过壮行酒,林闯这里的场面,何其相似。
    “哪怕这个任务是—杀官!”
    林闯看著薛泊,道出此次任务的內容。
    薛泊点点头,没有多问一句,直截了当道:“没问题。”
    “真的不多考虑考虑。”
    “不用了闯哥,我做事不会后悔的。”
    “你的决心有些出乎我预料!”
    林闯感慨一句,他还没有动用自己的金元攻势呢,薛泊答应的有点太痛快了。
    薛泊指了指自己的右腿,语气鏗鏘有力,对林闯说道:“闯哥,別人都叫我残废,只有你叫我靚仔!这就是理由。没有闯哥你,我现在还不知道窝在哪里飢一顿饱一顿呢,你的恩情我还不完。”
    在没有加入林闯的队伍前,薛泊只能在洗衣馆打黑工,每个月只有四五百美金。
    即便他十分节俭,每个月从牙缝里挤出一些美金,也不够邮寄起步的基本要求,只能存上几个月,才能寄钱回家里一趟,而且能寄去的钱,也难以覆盖么妹的病情所用。
    一切的一切,都是他追隨林闯之后才得到改善。
    对林闯,薛泊是真心实意的感恩,林闯就是他人生的贵人。
    別人都嫌弃他跛脚,只有林闯愿意接纳他,並且给他高工资和高额奖金,这种尊重,让薛泊愿意付出自己的所有能力去帮助林闯。
    古人常说的士为知己者死,就是薛泊此刻的心態。
    谢准和螳螂听到这对话,看向薛泊的眼神多了几分敬佩。
    他们是知道林闯准备了一笔美金的,结果薛泊没见到钱,明知道是危险的任务,还能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,这份果敢胆魄谁不得竖起一根大拇指。
    换成其他人,面对这个抉择,绝对无法做到如此乾脆。
    “哈哈,我果然没有看错人,来,一起干了这杯壮行酒,闹他个天翻地覆,让白人领略我们华人的力量。”
    林闯站起身,举起酒杯。
    “干了!”
    “干了!”
    “干了!”
    薛泊站了起来,谢准和螳螂也站起身,四人的酒杯在半空中碰撞,隨著酒水一饮而尽,酒杯摔碎,皆尽豪迈大笑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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